
西藏·70——庆祝西藏和平解放 70 周年影像活动征稿启事
1951 年,中央人民政府与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这是西藏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西藏和平解放,使得社会制度实现历史性跨越,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彻底废除,百万农奴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促进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使西藏人民从此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70 年来,西藏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西藏迎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刻,成就举世瞩目。
2021 年,是西藏和平解放 70 周年。读图时代,影像已成为跨越边界,深入人心的表现方式和情感载体。运用影像这一当代最具传播优势和创造性媒介来展现西藏 70 年来社会发展巨变、建设成就和西藏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和中国图片社联合举办 “西藏·70——庆祝西藏和平解放 70 周年影像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国图片社
承办单位:
中国图片社第一图片工作室
《摄影世界》杂志社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西藏分中心
二、投稿方法
投稿邮箱:liuxin@photoworld.com.cn
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 1600-2000 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 2M 以内。
2. 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以及作者联系方式。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
四、征稿内容
反映西藏自治区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反映新时代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的照片。
五、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选作品稿酬人民币 800 元/幅(组),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稿酬由相关单位向入选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七、征稿细则
1. 相机、手机拍摄的照片均可;黑白、彩色照片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由 8 幅照片组成。
2.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相机作品不低于 5MB、手机作品不低于 2MB)。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 参选作品除对影调、色彩适度调整及构图非主体部分剪裁外,对原始影像不得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拒绝合成、拼接形式的作品参选。
4. 该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5. 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 该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0.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咨询联系
《摄影世界》杂志社 刘欣,联系电话:(010)8805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