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稿|“我遇见最美的光”——第七届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我遇见最美的光” 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已连续举办六届,累积征稿 10 万余件,每件摄影作品无不是医务工作者们心有所感、情有所归、物有所通而来。一张张可爱的笑脸,一座座夕阳下的山川,一个个救死扶伤的身影,一幕幕灯火阑珊下的感人故事……都在我们医务人员镜头中熠熠生辉。
三年疫情,七年情怀,我遇见最美的光一直在路上。2022,第七届 “我遇见最美的光” 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将再度与您一起续写医务人镜头下的美好篇章,记录医学人文之光。
大展组织
主办单位
《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叙事医学》杂志
首席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媒体支持
健康时报
征稿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全国医学院校师生。
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
2022 年 5 月—2022 年 8 月 31 日
征集内容
“医影叙事” 专题故事组
医者、患者、医患关系等医疗卫生相关题材的纪实作品。专题故事需提供 8 幅以上照片及 800 字左右图片故事。
单幅& 组照部分
医务之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医患关系、医务工作、医学影像创作、医疗卫生机构人文建设风貌等照片。
自然之光:风光、动植物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自然风光、自然环境中的动物、植物、野生生物等照片。
生命之光:运动、人像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体育主题、生活方式类等给人以希望,积极向上的照片。
城市之光:建筑、生活等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景观类、街拍类以及艺术创意类照片。
投稿方式
1.《大众摄影》杂志投稿平台:
网站投稿
“医影叙事” 专题故事组: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68_1.html
医务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64_1.html
自然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65_1.html
生命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66_1.html
城市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1067_1.html
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 500K,长边要求 600-1000 像素。投稿者注册时请在地址中填写医疗机构(单位、院校)所辖省、市、区,单位名称、科室(专业)、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手机投稿
“医影叙事” 专题故事组: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68&mod=upload
医务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64&mod=upload
自然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65&mod=upload
生命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66&mod=upload
城市之光:http://www.pop-photo.com.cn/sai.php?fid=1067&mod=upload
手机投稿单幅作品限 2M 以内
2. “我遇见最美的光” 官方平台:
微信投稿:关注大展官方微信账号投稿
评审与说明
1.大展征集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邀请专家评委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单幅和组照部分每位参与者最多 1 幅(组)作品入展,专题故事可同时入展。
大展设置
▪ 入展作品 100 幅/组,其中单幅及组照入展 90 幅/组,专题故事入展 10 组,稿酬各 800 元(主办单位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税)。
▪ 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 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 “大众影廊” 展示、推广的待遇。
▪ 每位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 “我遇见最美的光” 年度盛典。
▪ 入展作品将有机会入册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的《我遇见最美的光-第七届医务人员摄影大展作品集》。
▪ 入展作品将有机会在《大众摄影》、《叙事医学》、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官方媒体刊登。
征稿规则
1.“我遇见最美的光 “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仅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全国医学院校师生征稿,非征稿对象请勿投稿。
2.投稿作品胶片、数码、黑白、彩色不限。
3.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 5MB,须含有完整的 exif 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 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主办、协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大展拒绝其他摄影大展中已经获奖/入选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参加此次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一切资格,由此而产生任何纠纷,皆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知悉、理解并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